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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评估与考核工作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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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7 16: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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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供应商评估与考核工作指示

供货商评估与考核

1.  目的

对供方进行评价﹐确保供方具有提供满足本公司规定要求的能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向本公司提供直接用于生产的产品(外购﹑外加工﹑采购代理商)以及服务的供方评价。

3.  职责

本准则由采购部﹑生产部﹑仓管部﹑品管部﹑工程部﹑技朮部负责实施。

4.  供货商评估与考核

4.1供货商评估与考核流程图(见附图)

4.2外购或外加工产品时﹐须在<<合格供货商名单>>中选择供方进行采购或加工。

4.2.1本程序发布前的供方由采购部根据以往的交货质量﹑交货期与服务状况﹐经行政经理批准后﹐直接登录于<<合格供货商名单>>。

4.2.2客户指定供方时和卖方独占市场或单一货源时﹐经行政经理批准﹐直接登录于<<合格供货商名单>>。

4.3新厂商的寻找

4.3.1资料收集及初评

采购部收集具有合作潜力的相关数据﹐依据数据对供方进行初步评定。

4.3.2质量及生产能力调查

4.3.2.1初评后﹐由采购部向供方发放<<供方调查表>>﹐供方填写好此表后交采购部﹐以确定供方供货的保证能力。

4.3.2.2通过对<<供方调查表>>中相关资料的比较分析﹐由行政经理确定是否需要建立供货关系。

4.3.3供方送样或试作

4.3.3.1供方送样或试作产品﹐根椐实际需要由试用部门(或技朮部)相关人员确认结果﹐并记录在<<样品试用反馈表>>中。

4.3.3.2送样或试作经确认合格后﹐依据对本公司产品的质量影响程度选择评价方式﹕

A.实地评价﹕由采购部根据产品的性质﹐会同相关部门到供方处依<<供方评价表>>的内容进行实地的运作评价﹐在实地评价时对生产类供方主要针对信用程度﹑采购﹑仓库﹑质量﹑生产﹑技朮﹑设备管理七个项目进行评价﹐对非生产类供方主要针对信用程度﹑采购﹑仓库﹑质量四个项目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由行政经理裁决是否登录<<合格供货商名单>>中。

B.书面评价﹕由于供方的距离较远或对本公司最终产品的质量影响不大时﹐可以不到供方处进行实地评价﹐但应根据品牌﹑知名度及交货质量依<<供方调查表>>进行书面评价﹐评价合格后由行政经理裁决是否登录<<合格供货商名单>>中。

4.3.3.3送样或试作经确认不合格﹐由采购部通知供方重新送样或试作(最多二次)﹐若合格按4.3.3.2执行﹐若仍不合格﹐则予以淘汰。

4.3.4定期考核和复核

4.3.4.1所有合格供方每半年考核一次﹐由各权责单位分别针对<<供方考核统计表>>中相应项目自行设定表格统计数据﹐一个月上交一次给采购部﹐由采购部每月汇总填写到<<供方考核统计表>>中﹐并每半年依据此表填写<<供方考核表>>进行评分﹐总评分数达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供方﹐总分在69分至60分为需辅导供方﹐得分在59分以下为不合格供方。

A.     质量由检测部门每月负责统计并汇总于采购部。

考核公式﹕(1-退货批数/交货总批数)*100

B.      价格由采购部依据价格竞争力予以考核﹐评分时依下列标准给分﹕

价格低    市价   价格高

100-80    79-60   60分以下

C.      配合度由采购部依据供方服务﹑协调性予以考核﹐评分时依下列标准给分

配合     一般    不配合

100-80    79-60   60分以下

D.     交期由仓管部每月负责统计并汇总于采购部。

考核公式﹕(1-逾期批数/交货批数)*100

4.3.4.2考核评分比例﹕

质量占40%﹐价格占20%﹐配合度占10%﹐交期占30%。

4.3.4.3复核为不合格供方﹐应予以淘汰﹐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暂停或减少采购量或外加工量﹐交行政经理审批同意后﹐由采购部通知供方改善﹐采购部跟踪供方的改善成效﹐成效不佳者﹐予以淘汰﹐改善效果显著提高者﹐由采购部提出重新执行供方考核。

4.3.5数据管理    

<<供方调查表>><<样品试用反馈表>><<供方考核表>><<供方评价表>>等相关资料应妥善保管﹐采购部归档﹐保存期见<<记录控制程序>>。

4.4本公司供方供货按物料的种类不同分为以下几类﹕原材料类﹑外加工类﹑生产辅料类﹑设备类﹑仪器计量类﹑日常辅料类﹑办公辅料类﹑零星物料类。依对本公司最终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评价方式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4.4.1对于首次提供原材料﹑外发加工﹑生产辅料类供方﹐必须先试用(或试作)产品﹐并经评价合格后﹐方可登录<<合格供货商名单>>中﹐每半年考核一次。

4.4.2对于首次提供设备﹑仪器计量校准类供方﹐只要其能提供设备的合格证明书或经国家认可的校验单位﹐即可登录<<合格供货商名单>>中﹐每半年考核一次。

4.4.3对于首次提供日常及办公辅料类供方﹐送样合格并经评价后﹐就可登录<<合格供货商>>名单中﹐每半年考核一次。

4.4.4对于提供零星物料类供方﹐只须选择质量较稳定的供方供货即可﹐对此类供方免送样﹑评价及定期考核。  

5.相关窗体

<<供方调查表>>RE-“WI-PU-001”-01

<<样品试用反馈表>>RE-“WI-PU-001”-02

<<供方评价表>>RE-“WI-PU-001”-03

<<供方考核表>>RE-“WI-PU-001”-04

<<合格供货商名单>>RE-“WI-PU-001”-05

<<供方考核统计表>>RE-OP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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